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2021-04-29 00:00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共同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以下简称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全国性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重拳整治造成恶劣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从重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和借评选评奖搭车收费行为。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清理整治合力,确保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及《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暂行规定》(国评组〔2012〕2号)等政策规定。
二、时间安排
2021年4月初-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传达学习。请各业务主管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及时将中央有关精神和评比达标表彰政策要求传达到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告知政策红线,明确法律后果,释放重拳严惩的强烈信号,严禁利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切实加强事先防范。指导社会组织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吃透政策规定。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成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本单位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社会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加强活动审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对违规活动的社会组织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各部门要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摸排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社会组织今年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及时发现相关活动线索,定期汇总、摸排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情况。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线索,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尽早消除违规隐患;已经违规开展的要立即叫停,责令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违法事实和查处情况等。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搭车收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一步限查限办、重拳惩处,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行联合惩戒。各部门的摸排和处理信息要及时与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享。民政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时汇总梳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信息,对顶风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调整其年检结论、降低评估等级、予以行政处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取消其评比达标表彰申请资格。
(四)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社会组织把清理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党建和业务工作重点,压实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督促社会组织切实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切实发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相互制衡和协调作用。强化清理整治效果,督促社会组织对以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能够主动整改、消除影响的,将视情形从轻处理。
(五)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共享监管信息,探索形成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全面摸排情况和清理整治情况及汇总表(详见附件)分别报送至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guanli1chu@126.com )。民政部将定期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情况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情况,各部门情况将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民政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