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益法传真 2019-06-05 07:42
作者 王胜利律师
作者提示:
“劳务合同书”是民事主体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使用和提供劳务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合同。
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在适用范围、签约主体资格、适用的法律法规、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均有截然的不同。
为方便社会组织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正确适用劳务合同,王胜利律师起草了“劳务合同书”参考文本供社会组织参考,希望对社会组织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有所帮助。
附:参考文本
劳 务 合 同 书
(参考文本)
【注: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退休返聘)或临时聘用人员等情形;不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和志愿者】
甲方(劳务使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提供劳务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住地,电话,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根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从事 职务/岗位/工种)工作。
2、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办公地点或甲方业务所涉及地区。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且达到规定标准。(详细列明达到的具体标准)
4、 乙方同意甲方按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职责。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周日。(本条适用长期提供劳务人员)
2、甲方根据工作安排或者需要灵活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具体以双方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确认的具体时间为准。
3、甲乙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执行。
四、劳务报酬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按照以下( )方式计算:
1、每小时 元;
2、每月 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所得,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也可以按次结算或者按周结算,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2、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3、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劳务所得应缴纳的税款。
4、甲方有权考核、评估乙方工作成果。
5、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2、乙方保证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乙方依法缴纳劳务所得的税款。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考核、评估乙方劳务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之处且无法协商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另一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不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八、违约及损害赔偿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拒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按照应支付数额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按照本合同甲方已支付劳务报酬总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追索违约及损害赔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合理支出。甲方有权从应付劳务所得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应赔偿的各项损失。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合格、有效。若存在伪造或夸大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尚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到期终止的,乙方应在解除通知到达后两日内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3、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确认已熟知甲方之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和离职后应保守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而免除,直至甲方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为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管辖权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生效及送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双方通讯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告知对方。一方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导致通知方信件被退回或者无法送达的,自通知方信件被退回之日或者信件发出后10日视为完成送达。
3、甲方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短信等便捷方式发出的通知与纸质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